社会事务管理科

社 会 事 务 管 理 科

1、负责本地区社会优抚、社会救济和救灾及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调查、报批及款项的发放工作;

2、负责殡葬管理和老龄工作;

3、负责做好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和管理工作;

4、负责双拥共建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;

6、负责村民自治、村级政权和村级民主制度建设;

7、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监督管理工作;

8、负责本地区行政区的变更、堪界的管理工作;

9、负责接受社会捐赠工作;

10、负责民政宣传、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。

负责人:周少华 联系电话:6132359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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