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镇建设科

 

1、贯彻执行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规划法》及有关政策、法规,组织实施镇域总体规划,负责权限内各项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;

2、负责环境保护、房屋、土地和路政、市政管理;

3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占地、违法建设,处理宅基地矛盾和纠纷;

4、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貌治理工作;

5、协调有关单位对市政基础设施、风景名胜区、公园进行管理。

负责人:李学强 联系电话:6132337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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